2017-11-14

漫談3: 收到 MUST 信函怎麼辦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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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店的朋友詢問,最近收到MUST( 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)的通知(存證)信函,怎麼辦?

首先我們先來認識MUST( 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)是甚麼樣的機構?

MUST( 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) , 主要執行的業務為所管理音樂著作之公開播送、公開傳輸及公開演出三大權利。對於未經MUST授權而侵害音樂著作權之音樂使用人,MUST可依法採取法律訴訟途徑。

 

收到MUST( 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)的通知(存證)信函,也許您想問:

1. 如果置之不理會如何?

    有法律上的刑責產生,因為對方已經先通知侵權播音樂,所以可能會有民事/刑事責任。

2. 聽電台或電腦的網路電台也有著作權問題嗎?

    雖然音樂並非由您選曲播放,但有公開場所放送之實,且MUST與國外音樂著作權協會有姐妹會的關係,所以不 論是中文或外語音樂還是可以依法究責。

3.自己播放自己買的CD也有侵權的疑慮嗎?自己上網下載MP3音樂也侵權嗎?

    是的,因為你只是買CD所有權,非音樂著作的公演公播權,詳見漫談1 : http://www.musiconline.com.tw/news_2.php?ID=28&CID=3

4.要如何合法的在店內(營業場合)播放音樂?

  可以商洽擁有合法專業版權音樂的商店音樂公司,為您解決所有店內(營業場所),公播公演音樂的問題.

   商店音樂:   http://www.musiconline.com.tw/service_1.php?ID=19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http://www.musiconline.com.tw/products_3.php?CID=3&pro_id=1

其他有關商店音樂的大小事,留待我們下次聊。也歡迎來訪商店音樂網站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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